2008年1月14日 星期一

“酒”言!

「酒」對我來說,雖不是絕緣體但也絕對不是甚麼愛好之物。從小住在父親服務機關的公家宿舍,經常在晚上時,會看到一些鄰居伯伯或長輩回家時喝的滿臉通紅,有的會滿口髒話,有的說沒兩句話還會打自家小孩,當然並非每個喝酒的伯伯都是如此,只要有一兩個就已經讓我對喝的臉紅紅的伯伯敬而遠之了。我始終想不透為何一位平常和藹可親的伯伯,在喝完酒之後卻會判若兩人。

接觸酒的開始

離開學校進入職場,開始有了應酬的場合,在不得不的情況下開始接觸酒的薰陶,不過主要還是一些紅酒,因為很少喝的過量臉也不太會紅,幾乎沒有酒後失態的情形發生。結婚之後,我的另一半酒量似乎比我好很多,有時在家晚餐時還會小酌兩杯,碰到她有應酬時,偶而還會喝到頗有醉意,雖然沒有特殊的狀況發生,但酒後嘔吐在浴室就夠讓我清洗半個晚上了。有次一位長輩在餐桌上說到”酒是靈魂的鑰匙”,少了”酒”這個觸媒,我們的心靈是很難打開的。這句話讓我對酒開始有了不同的體驗。我感覺人們在喝酒時往往在乎的是一種感覺和氣氛,而不完全是”酒”的本身;有”好酒”當然很好,更能提高大家喝酒的興緻,就算沒有”好酒”只要現場氣氛足、交情夠,幾杯黃湯下肚,朋友之間還是能夠喝的彼此盡性且暢快。國民黨大老林洋港先生是位善飲之人,他有句喝酒名言:「滴酒不沾是俗人,能飲不醉是雅人,每飲必醉是愚人,每醉必鬧是狂人。」可見喝酒還是有”酒行”的規矩的。大陸有句順口溜更把中國人對”酒”在職場上的”功能”給描述的淋漓盡致,「能喝八兩喝一斤,這樣的幹部黨放心;能喝一斤喝八兩,對不起人民對不起黨;能喝白酒喝啤酒,這樣的幹部得調走;能喝啤酒喝飲料,這樣的幹部不能要。」

喝酒的原則

個人覺得喝酒應該有幾個原則:

一‧歡喜喝
以喝好酒為原則

二‧應酬喝
以不喝倒為原則

三‧喝悶酒
以不喝死為原則

我喝酒的選擇隨著年齡的增長而有所不同,以前主要喝紅酒;目前只喜歡喝北京生產的”紅星二鍋頭酒”,酒精濃度56%,此酒氣味清香,口感迷人;套句北京人的說法,喝二鍋頭有種”恬淡沖和,超脫通達”之感。

可惜,台北市政府規定從今年開始,開車超過酒測值的話,要罰新台幣十五萬元,難免讓人喝起酒來有點提心吊膽ㄚ!

沒有留言: